一、项目编号:XSSCG-2025-053
二、项目名称:黔东南州2025年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水改”高位水箱采购(B包:剑河、黎平
三、采购日期:2025-02-2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银河给排水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春兰路
被投诉人 1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凯里市洗马河街道永华巷7号
被投诉人 2 :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相关供应商: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五、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5年2月26日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并于当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收到多家供应商对该项目政策加分的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第四条“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之规定,2025年3月13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就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协助答复,在对该项目给予价格扣除、环保节能加分、少数民族地区产品加分等政策加分材料进行核实后,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了更正公告。不存在投诉人所称评审专家以不客观不公正态度包庇特定供应商的情况。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5年04月14日